舍不得孩子,套不住狼
咱们常常会用俗语“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”来表达:要达到某一目的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。
这句俗语乍一听没什么毛病,但如果咱们仔细想想,可能就会觉得很恐怖了。父母为了捕狼竟把自己的孩子当做诱饵,这也太狠心了吧!虎毒尚且不食子,哪个父母会这样做?
但其实,此“孩”非彼孩,究其根源,都是蜀地同胞们的“川普”惹的祸。
古时蜀地流行猎狼,常常要翻山越岭,跑坏不少鞋子。而在蜀地方言之中,“鞋子”的发音正是“孩子”。
所以,“舍不得鞋子,套不住狼“,才是这句话的正解。
英语怎么说
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
直译:
One must take risks to reap rewards.
一个人必须承担风险才能获得回报。
英文中对应的说法:
You have to spend money to make money.
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
男女婚嫁向来是人生大事,那为什么民间俗语中有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的说法呢?
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原为“嫁乞随乞,嫁叟随叟”。乞,是指乞丐,叟是指老翁。
意思是一个女人即使嫁给乞丐或者年龄大的人,也要随其生活一辈子。
古人的婚姻只能听凭父母安排,两人甚至在结婚前都不知道对方是老是少,是美是丑。对对方的印象仅能从父母与媒人的话中想象,所以等看到对方的时候,无论是好是坏都已成定局,只能认命了。
而这句俗语在民间流传开来后,或许是乞、叟二字发音不顺口,就被人们误听错记成鸡、狗了。
当然,这种现象指的是古代女子的婚姻,生活在今天的人们,追求幸福婚姻,追求自由婚姻,每个人对自己的爱情婚姻都拥有选择权!
英语怎么说
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
直译:
A woman follows her husband no matter how good or bad his lot.
一个女人不管丈夫的命运好坏都追随她。
英文中对应的说法:
A woman should stand by her man.
翻译家杨宪益曾将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译为:
Surely you know the saying,
Marry a cock and follow the cock;
Marry a dog and follow the dog.
杨先生的译文就是老百姓的大白话,直来直去,倒译回去还是“嫁了一只鸡,就跟着鸡;嫁了一只狗,就跟着狗”。可以说,与原文的形、意、神,甚至节奏,都完全吻合。
英国著名汉学家、文学翻译家闵福德(John Minford)则译为:
You must know the old rhyme:
When rooster crows at break of day,
All his hen-folk must obey.
No choice for a dog's wife
But to make the best of a dog's life.
跟杨宪益先生相比,闵福德教授走的则是截然不同的路子。
本来是老百姓口中的一句顺口溜,却被闵福德翻译成了一首颇为典雅的英诗,如果倒译回去就成了:天亮时公鸡一叫,所有的母鸡们都要听它的召唤;狗的妻子没有别的选择,只有尽心尽力过狗的生活。
三个臭皮匠,顶个诸葛亮
“皮匠”其实是“裨将”的谐音,而“裨将”在古代是指副将的意思。
“三个臭裨将,顶个诸葛亮”意思是三个副将的智慧合在一起,也能比得上诸葛亮。其意思并没有发生变化,只是在流传中,由于有些人并不能理解“裨将”是什么意思,因此就变成了“皮匠”,还多了一个这样的故事。
英语怎么说
三个臭皮匠,顶个诸葛亮
一定要知道,这里的“三”泛指“多个”,并不是确切的“三个”。
英文中对应的说法:
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.
意思是:It is better to have the power of two people's minds to solve a problem or come up with an idea than just one person on their own.
虽然用的数字不一样,和“三个臭皮匠,顶个诸葛亮”意思一致,都是“人多智广”。
不到黄河心不死
“不到黄河心不死”是人们常用的一句俗语,比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,也比喻不到实在无路可走的境地不肯死心。
但是仔细一思量,会觉得这句俗语有些让人感到莫名其妙,摸不着头脑:“死心”和“到黄河”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?
事实上,这句俗语也是由其他俗语讹变而来。追根溯源,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最常见的解释是“不到乌江心不死”。
看到这个解释,想必大家也能猜想到事情和项羽自刎于乌江有关。公元前204年,项羽和刘邦在垓下决战,项羽大败,被逼至乌江之畔。项羽万念俱灰之下,拔剑自刎于乌江之畔。“不到乌江心不死”也就由此而来。
至少在明代,这一俗语字面上还没有讹变。如明代《拍案惊奇》卷十五中就有句:“恁地说来,也还有些志气,我道你‘不到乌江不死心’,今已到乌江,这心原也该死了。”明代以后,可能由于黄河的知名度远比乌江的知名度高,这一俗语逐渐衍变为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。
英语怎么说
不到黄河心不死
直译:
One's resolve will not die until one reaches the Yellow River.
一个人立下了不到黄河就不死的志向
英文中对应的说法:
Ambition never dies until there is no way out.
有眼不识金镶玉
“有眼不识金镶玉”是我国民间广为流传的一句俗语,人们通常用来形容人见识短浅,孤陋寡闻,缺乏辨别事物的能力。
金镶玉原是指一种特殊的金玉加工镶嵌工艺,将黄金和美玉镶嵌在一起。这种金镶玉黄白颜色分明,原本是特别容易识别的,人们怎么会在前面加上“有眼不识”这一说法呢。
其实,这句俗语原是由“有眼不识荆山玉”的谐音讹传而来的,出自《韩非子·和氏》。
春秋时期,楚人卞和看见一只凤凰栖落在家乡荆山的一块青石上。于是,卞和就认定那块青石中必有宝玉,便将它献给了楚厉王。楚厉王命玉工辨识,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。楚厉王大怒,命人砍下了卞和的左脚。
楚厉王死后,楚武王继位,卞和又去献宝。楚武王又命玉工辨识,玉工仍然说那只是一块石头。于是,卞和又因为欺君之罪而失去了右脚。楚武王死后,楚文王继位。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,一直哭得泪水流尽、眼中滴血。
楚文王听说此事后,感到很奇怪,便派人去问他:“天下受刑被砍掉脚的人很多,你为什么如此悲伤?”卞和答:“我悲伤的不是被砍掉了双脚,而是美玉被当成石头、忠贞之士被当成骗子。”楚文王听后便命玉工剖开璞玉,发现里面果真是一块稀世之宝玉。为了彰显卞和之名,楚文王遂将此玉壁命名为“和氏璧”。和氏璧又称荆山玉,于是“有眼不识荆山玉”便传开来。
英语怎么说
有眼不识金镶玉
直译:
To fail to recognize precious things or outstanding people.
无法识别珍贵的事物或杰出的人
entertain an angel unawares
从字面意义上来讲,就是“虽然自己没认出来,但是在不知不觉中招待了天使”该典故的出处是《圣经》希伯来书(Hebrews)的第十三章 “Do not neglect to show hospitality to strangers, for thereby some have entertained angels unawares.” (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。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,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。)